珠海要闻

栏目: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3-04-06 20:55:57   来源:环球体育app官方最新版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称,11月1日起,珠海正式下降二手房买卖个税,其间个人转让二手住所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所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依据该公告,珠海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其间个人转让二手住所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所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别景象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履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所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以珠海过户价200万元/套房为例,依照此前2%的税率,需交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税率调整后,买卖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普通住所能够节约2万元的个税。此外,个人转让二手非住所的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较之前均有所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解读称,税率调整的布景是为了深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变革的定见》,有用规范二手房税费品种办理,一致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进一步推动区域间税务法律规范一致,进步办税便当度,下降征纳本钱,进步税法遵照度和社会满意度,依据深化“放管服”变革、服务“六稳”“六保”、“房住不炒”和省税务局“三化”建造要求,遵照有利于“便民办税、为民减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有利于防备廉政危险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