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讯,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因违背相关规则,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处分!
据悉,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的矿井未依照国家规则规模运用安全出产费用,2021年运用安全出产费用购买了在采煤工作面运用的手持式气动钻机、乳化液带锯、乳化液锯条和在掘进工作面运用的液压锚杆钻机等设备资料。违法事由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未依照国家规则规模运用安全出产费用违法违规案。
该行为违背了《国务院关于防备煤矿出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
做出处分的法律依据条款 《国务院关于防备煤矿出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则。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给予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