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店大堂取外卖摔碎5万元翡翠后将酒店告上法庭

栏目: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4-02-03 12:46:18   来源:环球体育app官方最新版

  住店期间,陈女士清晨时在网上叫了一个外卖。由于一个人入住,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为防止送货上门产生意外,陈女士没有标示所住酒店的房号,而是补白要外卖员到了打电话,自己到大堂取餐。

  陈女士取餐后预备乘坐电梯回来客房时,却跌倒在地,手上佩带的贵重翡翠手镯被摔成几截。

  大堂司理闻讯赶来,陈女士向司理称,由于地上有积水导致她跌倒,并要求酒店为此担任,进行补偿。

  见陈女士心情激动,为防止打扰其他客人歇息,大堂司理赞同免掉陈女士一晚的房费,并当即退回陈女士房费合计407元。可陈女士还要求补偿其翡翠手镯的经济损失,并宣称其手镯价值50000元。该要求被酒店当场回绝。

  屡次洽谈未果,陈女士将酒店告上法庭,建议酒店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需补偿其翡翠手镯经济损失50000元,以及她为打这场官司而形成的律师费等经济损失合计约4500元。

  本案系民事案子。依据民法“谁建议谁举证”的准则,原告负有举证职责。而在民事诉讼原告完结举证职责后,被告应举证辩驳。若不能举证辩驳,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则,需承当不能举证的一切结果。

  作为原告,陈女士向法院提交了自己订房时的订单记载、事发现场相片等依据,并托付相关断定组织出示手镯的断定陈述,以证明翡翠手镯的实践价值。

  法庭上,陈女士再次责备保安分明看到自己跌倒,却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来扶自己,是不作为。

  作为被告方的酒店进行驳称称,事发时,陈女士所穿的是酒店免费供给的一次性拖鞋,该鞋只能在铺有地毯的房间内运用。可陈女士作为成年人,将一次性用鞋穿到大堂并奔驰,自己应当为此承当一切结果,属自甘危险,与酒店无关。

  一起,酒店对陈女士供给的断定陈述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依据陈女士提交的付出记载,手镯购买时的价格是25000元。

  且依据酒店保安的证人证言,他看到陈女士时,陈女士现已自行从地上爬起,不存在陈女士所言的渎职行为。

  酒店客房内供给的免费拖鞋多为一次性拖鞋,其防滑性较差,只能在有地毯的地上运用。

  在此温馨提示读者朋友们,为防止跌倒等意外的产生,住店期间请勿穿戴一次性拖鞋在未铺设地毯的地上行走,更不要奔驰。进入洗漱间、淋浴间等铺有瓷砖的空间内,也需替换防滑性好的鞋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则,酒店对其所运营的场所负有安全保证职责。

  因而,陈女士及其托付律师建议,酒店大堂地上瓷砖年久失修、裂缝较多、瓷砖过分湿滑,未铺设防滑地毯、未设置警示标志等,是酒店未尽到安全保证职责的依据,酒店要为此承当职责。

  我国民法典第18条规则,成年人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施行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已有的依据,可以证明酒店严厉依照相关办理规则,且定时保养大堂地上,不存在年久失修的可能性。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公共场所的运营者对其运营场所的确有安全保证等相关职责,且现有依据也可以证明两边形成了消费合同联系。但原告陈女士的举证并不能证明酒店一方没有尽到安全保证职责。

  法院表明,上述安全保证职责并非无限的。我国民法典第1198条后半段一起还规则了:如若因被侵权人重大过失或许成心形成的,能减轻或许革除运营者、办理者的职责。

  本案中,陈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穿戴只能在铺有地毯的酒店客房运用的一次性平底鞋,在铺满平面大理石的地上上奔驰的危险性。因而,陈女士的行为归于上述本身存在“重大过失”的景象。

  综上,法院驳回陈女士的一切诉求,且断定其承当案子受理费。即陈女士没能取得索赔,并自行付出悉数律师费及案子诉讼费。